桶裝水漏水泡壞木地板 消費者獲賠3000元

2009-05-15 14:17:03      廖愛玲

  本報訊 (記者 廖愛玲) 水站送的桶裝水一個小砂眼漏水,結果把劉女士家里的地板泡壞。海淀消協昨天通報,經過調解,消費者獲得了3000元賠償。

  消費者劉女士前不久向消協96315投訴稱,水站給家中送桶裝水,其中一個桶上的砂眼漏水,造成家中地板被泡壞,劉女士找到水站提出更換木地板或者賠償,而水站在賠償金額上持有異議。消費者和商家爭議激烈,互不相讓,甘家口消協分會人員約見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,最后達成一致,由水站賠償消費者3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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